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29日发布了《北京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备选名册入围机构名单公示》,我中心入选四类内鉴定机构名单。(注:四类内鉴定一般是指: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包括环境报害赔偿司法鉴定)。)
我中心从创立伊始便重视自身的建设和发展,严格执行行业规范,完善内部管理。此次入选,对我中心来说既是鼓励也是激励,同样也是对我中心鉴定能力和鉴定质量的肯定。
今后,我中心将继续履行好自身职责,对科学负责,对法律负责,对案件事实负责,做好司法鉴定服务工作。坚定“公平、公正、科学、精准”的质量方针,为民服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成为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鉴定中心,为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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